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代付款还能要回来吗
编者按:
仅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借款人提出合理抗辩的,出借人需对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足将被驳回诉请。出借款项应签订书面借条,保留聊天记录和催收凭证,口头借款、长期不催收、结算清单未列明,均会导致败诉风险。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代付款还能要回来吗
基本案情
甲公司与曹某自2012年起存在长期雇佣及承包经营关系,曹某系甲公司门店店长。2021年1月,曹某购置轿车一辆,车辆登记在曹某个人名下,购车发票、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均由曹某持有。购车过程中,甲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孙某个人微信账户及公司现金,分多笔向车辆销售公司及曹某本人支付款项共计197,680元,其中首付款及相关费用102,080元,2021年3月至12月分10笔转账支付车贷45,600元,2022年3月至12月按每月4,700元以现金支付车贷47,000元。对上述付款事实,曹某均予认可。2024年2月曹某离职,双方于2024年5月就承包经营期间账目进行结算并形成结算清单,该清单未将上述197,680元列为曹某应付债务,甲公司此前亦从未就该款项向曹某进行过书面催收。2026年5月,甲公司提起本案诉讼,主张上述款项系曹某因购车资金不足向其借款,请求返还本金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曹某抗辩称,该款系甲公司以其应得销售奖金抵偿购车款,并提交车辆登记信息、结算清单及证人证言予以佐证。一审诉讼中,法院当庭电话询问证人曹某乙并形成笔录,曹某乙陈述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在会上表示以购车方式作为曹某的分红或奖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争议焦点
甲公司向曹某支付的197,680元购车款,双方之间是否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裁判要旨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须同时具备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出借人仅提交转账凭证证明款项交付,借款人提出抗辩并作出合理说明,使借贷事实真伪不明的,出借人应就借贷合意承担进一步举证责任。出借人不能证明借贷合意存在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证人未出庭作证但经人民法院当庭电话调查核实并记入庭审笔录的,该取证程序虽存在瑕疵,尚不构成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的情形。
律师说法
借钱给别人,光把钱转过去远远不够。法院认的是借贷合意,也就是双方确实有借钱还钱的一致意思,转账凭证只能证明钱到了对方手里,钱到底是借的还是发的奖金、还是别的往来,光凭转账记录说不清楚。尤其是发生在老板和员工这种关系紧密的主体之间,资金往来的名目本来就复杂,对方随便给个说得通的说法,举证的责任就回到出借人身上,这时候拿不出借条、聊天记录、催收记录,官司基本就打不赢。所以往外借钱,借条必须写,还不还钱、什么时候还、利息多少都要白纸黑字落清楚;转账备注写明借款用途,聊天记录里保留对方承认借钱的内容,定期催款也要留痕。已经借出去没留凭证的,赶紧补聊天记录、录音,让对方确认欠款事实,别等到对簿公堂才想起来取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案例索引
本文案例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新02民终297号民事判决书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把证据底子盘清楚
整理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所有材料,区分哪些能证明钱给了对方,哪些能证明对方承认借钱,心里对证据强弱有个数,别一上来就起诉。
补上借贷合意的证据
主动联系对方,通过微信、电话或当面沟通,把借钱的事实、金额说清楚并留存记录,引导对方承认欠款,必要时让对方补写借条或还款承诺。
证据按清单固定好
制作证据清单,借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催收记录逐项编号,注明证明目的,原件保管好,提交法院时用复印件,庭审带原件核对。
算清本金利息再起诉
本金以实际出借金额为准,利息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主张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诉讼请求别漫天要价也别少算。
该催款时果断催
书面催款函、微信催款都要留痕,既是中断诉讼时效,也是在固定对方不还款的事实,拖得越久证据越散,对方抗辩空间越大。
起诉前把财产线索摸清
了解对方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打完官司还要接着跑执行。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要回钱吗?
答:能起诉,但不一定能赢。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付出去了,证明不了这笔钱是借的。对方要是给出说得通的解释,比如工资、奖金、还款,你就得继续拿出证据证明双方有借钱的合意。
问题2:没有借条怎么证明是借款?
答:可以收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重点是找到对方承认借钱、承认欠钱的内容。转账备注写明借款、事后让对方补写借条或还款承诺,都是很有效的补救办法。
问题3:口头约定的借款算数吗?
答:算数,但举证非常难。法律上口头合同也有效,可一旦对方翻脸不认,你很难证明当时说过什么。所以金额稍大的借款一定要写书面借条,别只靠口头约定。
问题4:借钱好几年没催过还能要吗?
答:能要,但风险很大。长期不催收,法院会怀疑这笔钱到底是不是借款,而且诉讼时效只有三年,拖久了对方提出时效抗辩,钱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问题5:证人没出庭作证法院能采信吗?
答:法院有权向证人调查核实,但取证程序有瑕疵会影响证言效力。一般来说证人应当出庭接受询问,没出庭的证言证明力弱,最好尽量让证人出庭,或者保留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问题6:员工向公司借款买车要注意什么?
答:一定要签书面借款协议,写清金额、期限和利息,公司账上按借款科目记账,离职结算时把借款列进清算范围。关系再近、金额再熟,没凭证将来都可能血本无归。
